留学生 · 政策文件
注册与考勤 Registration
一、外国留学生应该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持学生证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书面请假。逾期半个月不注册者,将给予通报;逾期一个月不注册者,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留学生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上课时不得抽烟、随意出入教室或有其它妨碍课堂秩序的行为。在自习时间应认真学习,保持安静,不能影响或妨碍他人学习。对于违反学校规章者,任课教师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或情节严重者,由所在学院通知留学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留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应事先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应有正规医院医生的诊断证明。本科生因病两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学习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并回国治疗。如恢复健康,凭医生诊断证明可以复学;进修生因病两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学习者,应办理退学手续。因请假所缺的课程由留学生自行补齐。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而缺课,将被视为旷课,对旷课留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留学生按学校规定的寒、暑假和中国的节假日放假。留学生本国的节假日学校不放假,学生如需参加活动应事先请假,时间不超过3天,每年不超过2次。
五、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
1.留学生中的本科生、研究生和非汉语专业的进修生,一学期内单科必修课的缺课学时数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1/3、选修课超过1/2者,即失去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对失去考试资格的课程数超过本学期应考课程总数的1/2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汉语专业本科生和进修生单科缺课(包括病假、事假及旷课)时数累计达该课程总课时的1/3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一学期内缺课时数累计达所修课程课时总数的1/3者,取消全部所修课程的考试资格,不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