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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 · 政策文件

休学与退学 Drop-out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申请休学、转学或退学,需由留学生派遣国驻华教育机构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执行校际交流协议来校学习的留学生申请上述事宜,需由派遣单位向我校提出;其它各类留学生可直接向留学生办公室书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外国留学生因病因事连续2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学习者,可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休学离校手续。

2.学历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休学,特殊原因非休学者应事先提出申请并征得学校的批准,发给休学证明,复学时持该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应在复学前2个月将身体康复证明寄给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办理来华手续;来华后经复查,符合健康标准,方可复学。

3. 休学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休学期满不申请复学者,视为自动退学。

4.留学生因故退学应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离校手续,并在退学后1周内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