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 · 政策文件
成绩考核 Examination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取得学习成绩和学分,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留学生没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对中国学生的规定执行。
1.凡计算学分的课程,取得学分必须经过规定的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得到该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应按规定重修、重考,直到通过为止;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可重修或选修其它课程。
2.申请免修课程,须在该课程开课前一学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留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补考时,必须事先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并须重修该门课程。
4.留学生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发现作弊,将予以通报。考试作弊者必须重修该课程并只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再作弊,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和学分为“零”分,毕业时不授予学位。学校将对考试作弊者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