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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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中国人民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培养造就堪当时代重任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严格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综合考察的原则,招生过程中杜绝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选拔模式
报考我院的考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还需在学校“智慧研招”系统中按要求提交材料,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考条件、报考类别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0:00至2024年12月25日17:00。
我院博士生按专业实施大类招生,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在系统中填写报考导师,仅需填写报考专业。在申请材料提交、审核及综合考核阶段均不区分导师。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10:00至2025年1月5日10:00在学校“智慧研招”系统中统一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视为考生放弃审核资格。仅在网上报名而未按时提交材料者,或只提交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或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考生所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文件主题命名为“2025年考博+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材料包括: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封面+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封底);
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内容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封面封底在“必读材料”下载;报名登记表上请勿填写报考导师;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无需填写。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德语:DSH、TestDaF。
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3.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有教务部门或档案馆红章方有效);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双证硕士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应届硕士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或在读证明,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相关证书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书2份(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从网报系统必读相关材料中下载,签名必须手写);
6.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仅限报考少干在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四年的证明(从人大研招网下载模板);
7.个人基本情况与博士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8.申请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25年博士生科研情况一览表(按照附件2中格式填写,须附科研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境外高校毕业学生可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代表性课程论文(论文需附课程老师的审阅意见和签名);
10.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1.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证书类申请材料扫描件,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原件核对,无法提交原件核对的,视为提交材料不真实;申请材料如有不真实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 因大部分材料需要扫描后保存为PDF文档后上传,请在保证材料字迹清晰可见的基础上尽可能控制文件大小,电子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和真实。未按时上传材料视为放弃提交。
(三)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满分100分,合格60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以往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并打分,对于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得分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内得分排序,根据招生人数和综合考核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名单及综合考核办法将在文学院网站上公布。
2.综合考核时间拟定于2025年3月,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文学院网站。
3.综合考核比例:拟录取人数与综合考核人数之比不低于1:1.2。
4.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考核形式:笔试(闭卷)和面试。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应届硕士毕业生综合考核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官网:http://wenxueyuan.ruc.edu.cn/
3.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办公地点: 人文楼101室
办公电话:010-62511392联系人: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