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关于2022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论坛优胜者选拔面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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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疫情影响,根据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决定通过互联网远程方式开展2022年学术论坛选拔工作。为保证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地做好学术论坛考核选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原则
切实坚持以下“三个确保”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考试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组织管理原则,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3.确保科学性:严格遵守考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二、 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将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三、程序安排
(一)报到前准备
1.确认参试及提交材料
(1)确认参试
请务必于9月9日中午12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9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电子邮箱:
a.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应试承诺书》扫描件;
b.考生本人手机微信二维码;
c.考生本人签名的《考场规则》扫描件;
d.考生本人签名的《应届生承诺书》扫描件(未在研究生院报名系统提交过的考生需提交);
e.紧急联系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邮件主题和材料文件名称均为:专业+姓名+学术论坛。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试、提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考试。
学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封邮件为准。
同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如有虚假或错误,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上述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wxyjwzhang@126.com
2.网络考试环境要求
(1)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保证在面试期间安静整洁,无遮挡、无死角;除考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试场所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考试期间考生须一人独处独立空间,严禁他人进出考场,否则考试无效。
(2)在线考核(面试)一律采取“双机位”。
“双机位”要求:
“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
“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须可自由移动以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
考生需自行准备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和配件(电源、支架等)若干并按照“双机位”要求进行设置。
(3)根据我院要求,将“腾讯会议”作为“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平台,考生须于9月11日前自行在设备中下载、安装。
(4)考试期间,“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如电脑桌面、手机等严禁存放或打开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试期间应保证网络环境良好,摄像头清晰。
(6)需携带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二)线上报到
各专业报到时间: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考生应当按照通知时间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视频、音频连线测试及线上报到(会议号和密码另行通知),未参加视频、音频连线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正式考试资格。
线上报到还包括以下内容:
1.考生在线展示《全国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论坛申请表》及签订好的《诚信承诺书》;
2.学院考试小组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
3.抽签分组。
(三)考试流程
面试方式为线上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满分50分。
各专业面试时间: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考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迟到10分钟以上或在考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考试考场的学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 010-62511039),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学院安排候考视频会议室,会议号另行通知),认真阅读网络考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
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考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考试考场。
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身份证、学生证、《考生登记表》拿在手中,配合考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面试(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试组老师指令退出网络考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考试考场。
(四)优胜者名单公示
面试结束后,学院将于2022年9月20日之后的3-5个工作日内将优胜者名单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我院发布通知的网站为文学院官方网站:
文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电话:010-62511039
文学院研究生教务邮箱:wxyjwzh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