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我院通过线下方式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1.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根据2023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22日在我院官网公布;
(http://wenxueyuan.ruc.edu.cn/xwgg/gg/index.htm)
2.我院各专业拟招收全国统考考生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代码) |
拟招生人数(全国统考) |
文艺学(050101) |
4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 |
3 |
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
4 |
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 |
0 |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
6 |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
5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
5 |
古典学(0501Z1) |
2 |
创造性写作(0501Z3) |
4 |
创造性写作单独考试(0501Z3) |
4 |
戏剧与影视学(130300) |
2 |
(说明:招生计划根据实际上线情况调整)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50分);
2.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100分):听力考试和口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教师根据各人表现给予成绩;
3.笔试(含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外语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总时长2小时;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时间、地点等信息报道时通知)。
四、复试过程要求
(一)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http://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ss)
(二)提交材料
本次复试只接收考生线下现场报到时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3.其他相关材料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原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承诺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5.说明: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三)报到
复试考生应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到达指定地点(人文楼102)进行线下报到。
报到时,考生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抽签,确定复试分组和复试顺序。
(四)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10-6251 1039),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线下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进行身份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考生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学院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5.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
时间:4月1日10时至18时
地点:备考室人文楼200,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
考生须在笔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并出示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迟到20分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考试必备文具。
时间:3月31日14至16时
地点:另行通知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原则上要求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0分以上,外语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成绩30分以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单科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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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六、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分专业)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咨询方式
考生对复试政策和复试准备存在疑问的,可于工作时间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
办公电话:010-6251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