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中学入党的本科新生党员甄别、教育等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6-02-29
来源:
中学入党的本科新生党员甄别、教育等
工作的若干规定
组通字[2006]5号
根据多年来调研所掌握的情况,中学入党的本科新生党员中大多数人的素质是过硬的,但他们中也确有一部分人在思想意识、发展手续等方面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就中学入党的本科新生党员的甄别、教育和管理等作以下规定。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的甄别、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对每个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和原始档案材料逐一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做好审查档案的记录。10月中旬将甄别的情况汇总后上报党委组织部,12月中旬完成有关的组织处理工作。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布置本科新生党员尽快递交一份思想汇报,详细说明入党情况,作为甄别工作的材料之一。思想汇报的内容应包括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发展会情况、发展时间、接受教育培训情况、现阶段思想认识等。
三、新生入学后,要尽快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并安排专人与每个新生党员谈话,以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入党的详细过程,并对他们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相关的学生党支部也要尽快与新编入本支部的党员取得联系,做好预备党员的联系和考察工作。
四、对于甄别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共同协商处理办法。新生党员不满18岁等问题的处理办法,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对高校本科生新生预备党员入党时不满十八岁等问题的处理意见》(京教工[1999]5号文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要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应特别注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核对。此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凡组织关系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应尽快退回并限期重开。年底党内统计工作布置前务必完成该项工作。
六、要切实抓紧抓好新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专人负责。学校党校将在每年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新生工作的统一安排,组织中学入党的本科新生党员举办培训班(该培训班的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七、各院系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新生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条件的院系应对研究生新生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八、要认真做好各类新生党员情况登记和统计。
校党委组织部
200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