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才华的作家,不管他选择哪种形式……他总是着眼于他的时代,着眼于他的祖国最光辉、最优秀的人,并且着力描写为他们所喜欢、为他们所感动的事物。尤其是剧作家,倘若他着眼于平民,也必须是为了照亮和改善他们,而绝不可加深他们的偏见和鄙俗思想。
——莱辛《汉堡剧评》
这不是我们常见的哲学史著作,而是一部尼采式的现代哲学史。作者试图透过“第一位全面理解并超越现代的哲人”尼采的火眼金睛,观察现代思想的开端,即培根一笛卡尔主义与柏拉图传统相遇的时刻,由此展示,现代意识为何以及如何被现代思想奠基者们塑造出来。为了实现这个意图,作者并没有像通常的哲学史家那样,“历史地和批判地”阐述某些哲学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影响过程,而是在尼采(“伟大的思想就是伟大的事件”、“真正的哲人是命令者和立法者” 和“以前的哲人都知道显白与隐微的区别”三个原则)的指导下,悉心解读了三个原文本:培根的《新大西岛》(1624)和《宣告一场圣战》(1623),笛卡尔的《方法谈》(1637);然后,他联系这些文本的基本问题,对堪尼采本人的两个文本:《论历史对生活的利与弊》(1873)和《快乐的科学》卷五 (1886)。作者之所以把这些文本放在一起阅读,理由很明显:这三位哲人背后无不隐藏着柏拉图的影子,他们与柏拉图之间的隐秘对话既塑造亦瓦解了“现时代”的基本意涵。